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,已纳入各区县支持范围,或获得社会性资本(包括创业投资机构、银行、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)支持,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,申报时由所在区县组织部和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,每个区县每个类别较多可破格推荐1人。 **支持*角兽企业、瞪羚示范(培育)企业、**企业、高成长性企业。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新团队或1名创业人才。驻济高校、科研院所人才在济创业的,可申报本计划。已入选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,尚在管理期内的,不得申报本计划;已入选泉城“5150”引才倍增计划的,及同年度申报泉城“5150”引才倍增计划的人选,不得申报本计划。